电动自行车充电“价费分离”配置说明


一、功能介绍

  • 计量模式计费显示充电电价、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。

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为了进一步规范充电市场并提升服务质量,根据国家发改委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文件要求,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应全面按照“价费分离”政策,实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、分别计价,严格明码标价。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加快升级改造,原则上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充电电量单独计量。

二、功能路径

充电云>两轮车充电>计费管理>计费标准

三、功能说明

由于两轮车电站当前接入电源大部分为非新能源电,因此在设置收费标准时,请按下面的方式设置。
设置收费标准时

  • 费率类型请选择:平
  • 开始时间请选择:00:00
  • 电费请根据实际填写,例如:0.55元/度
  • 服务费请根据实际填写:例如:0.35/度
    上面示例中,充电按电费和服务费计算,电量最小计量单位为0.01度,时间最小计量单位为1分钟,服务费最小计量单位为0.01元,假设充电3小时,充电电量0.49度,则总费用为0.44元。(提示:系统暂不支持在后台查看单笔充电订单的电费和服务费,只能总费用,后续会支持查看单笔充电订单的电费和服务费)

如果之前已设置计费方式是计量,更新后则之前的价格就是电价,服务费是0,请删除当前计费标准后重新添加计费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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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请不要设置峰谷价,如果设置了峰谷价,当前系统则按充电结束时间所在时间段的费率类型计费。

当前未支持,系统即将支持的功能如下:
1.支持服务费按时间计费,XX元/小时,最小时间单位1分钟
2.支持服务费按次计费,XX元/次
3.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按新能源电峰谷计费,不同时间段单独计费。


admin 2024年12月31日 16:38 收藏文档